从沙市区财政局获悉,今年,该区新农合筹资标准将再次上调,由每人每年250元提高到290元。与之相适应,该区参合农民的住院报销比例较之去年也相应提高,同时年度住院医疗费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
沙市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规定,新农合统一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模式,即参合农民在本乡镇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本村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给予补偿,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给予报补,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300元。
该负责人称,今年新农合个人缴费工作于去年11月启动,缴费时间应截止到12月底。但沙市区大量农民外出打工,结合该区实际情况,为了方便广大农民工返乡参合,按照省厅的相关指示,将农民的个人缴费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月底,确保未参合农民参合。通过简化报销手续、提高报销比例,今年的新农合筹资工作中,农民参合热情很高。
截至目前,沙市区参合农民达到118794人,比去年增加5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