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之际,教育收费又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今年,国务院和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学校除按规定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杂费的任何费用。为贯彻落实新的教育收费政策,9月1日,市物价局组织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东升、调关、桃花等乡镇中小学校的开学报名收费情况。
检查主要内容是看是否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是否有强制学生购买保险、强制学生统一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情况。
通过调查了解,部分学生和家长一致反映,学生报名时未交学杂费。从检查的情况看,所检查的中小学均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绝大多数学校均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项目进行收费。(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