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修订)》,为进一步做好对老年人的优待服务工作,改善老年人就医环境,体现医院的公益性,市卫生局加强领导,各级医疗机构狠抓落实,切实将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措施落到了实处,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市卫生局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措施的通知》,加强了对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工作督导,确保老年人凭有效证件(老年人优待证、居民身份证、医保证、退休证)在全市医疗机构享受优待服务。
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的政策,并在医院挂号处、就诊室、收款处、药房、住院部等窗口的醒目处悬挂或张贴“老年人优先”的标志。
三是开展了老年人导诊服务,老年人在医院享有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
四是对就诊的70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一律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五是我市设有惠民窗口的医院每年将为辖区内百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的医疗保健服务。(市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