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石首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在各承办单位和相关责任处室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办理好了每一件建议、提案。
该局今年共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3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已解决的达 8件,占办复总数的62 %;列入工作计划正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有 5件,占办复总数的 38%。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走访率、办结率、满意率达到 100 %。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的议案、提案,该局都要求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组织程序认真办理。凡是有条件办理的,都想方设法给予及时解决处理。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该局将其纳入今后的工作计划,力争尽快解决。在办理一些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时,该局更是集中力量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一)高度重视,严格监管,健全工作制度
石首教育局领导十分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办理工作制度,实行责任到人。为了保证办结效率,在将此项工作纳入一级目标管理的同时,还建立了登记、交办、督办、办复、回访的统计监管制度,将待办的建议和提案分类编号,按内容指定督促相关处室和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并限期将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细心全面的解答。同时,局办公室还将通过电话回访和回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了解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保证办理议案和提案工作的规范化,局专门制订了《办理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细则》,各承办股室和单位也都把建议、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确定专人负责,从而确保办理建议、提案时间、质量和效果。
(二)工作细致,操作规范,注重实效,认真落实
由于该局所办的提案数量多、内容涉及面广,而且有相当部分内容不属我局的职能,因此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石首市政府《办理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规则》和本局《细则》操作,将收到交办件后即进行登记入册、归类,落实到各科室和单位,对于内容较为复杂、涉及面广的提案确定1名分管领导协调,以避免办理中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及时确定办理时间,由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各科室和单位在完成答复件初稿后,首先与提议人进行沟通,能面谈的必须面谈,不能面谈的,必须做到电话商量,把办理情况及时向提议人说明,如提议人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予以重新办理。在提议人得到认可的情况下,再交局办公室审阅,然后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向领导汇报,并经局领导逐件审阅签发,答复代表和政协委员,同时抄报该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市政协提案委。由该市市政府答复的,初稿复件经局领导审阅后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科学分类
为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效率,该局在统一接收建议提案办理件后,及时召集相关股室进行了集中研究。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确定由小河代表团提出的第33号人大议案《高度关注青少年发展,增强社会发展后劲》和市一中刘东升代表提出的第55号人大议案《关于要求明确石首一中发展规划的建议》等2件议案为重点办理件,在参与处室的共同努力下,该局受理的这两件重点办理件,得到了该市人大督办领导的好评。
(四)、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衡量办理工作做的好坏标准只有一个,即代表和委员对答复件的满意程度。为此,该局在办理过程中,既规范操作,又注重实际效果,答复时,尽力做到详细、全面对那些解决不了的在答复中也把道理说透,解释清楚,以得到谅解。如小河代表团陈光耀代表提出的《关于新铺、天河师生饮水问题的建议》,虽该建议不属我局职责,但该局在办理中,多次与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提出解决办法,有关职能部门也克服种种困难,最后在短短的一个月中予以解决。当这位代表看到自己所提的建议被解决,为人民群众做了件好事,心里十分高兴。如在办理齐满珍委员提出的《关于教师新增工资发放方式的建议》时,该局认真采纳齐满珍委员的建议,并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协同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各教育单位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方案,在答复时,该局不仅对他提出的建议把办理情况进行了答复,同时附上《教师新增工资发放方案》。如黎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如何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该局积极采纳了黎委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号召广大教师通过走访调查了解本市“留守学生”的详细情况,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
总之,石首市教育局在办理建议、议案和提案中,紧紧围绕“勤、诚、真、实“四个字,使办理质量一年比一年高。(石首市教育局 何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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