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石首市民政局在及时发放498万元低保金的基础上,将现有农村低保对象,按人月平10元的标准予以了提标,发放上半年提标补助资金60万元。
据了解,石首市民政局将从7月1日起对农村低保一类、二类对象每人每月调增20元,三类对象每人每月调增10元,这标志首全市农村低保一类、二类对象在领取应发低保金的同时还可获得120元的调标资金,三类对象在领取应发低保金的同时将获得60元的调标资金。石首市政府网
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