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市教育局近日决定在全市中小学评选2008年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申报时间于2008年5月15日截止。
此次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为全市在校的小学和普通中学学生,优秀班级评选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现有班级。将评选优秀中小学生300名,其中小学生124名、优秀中学生176名,评选优秀班级55个。
各项评选采取班组评议,学校推荐,乡、镇、办、区中心学校审查,市教育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对于优秀班级的评选,各校要采取民主推荐和群众评议的办法确定候选对象,并在学校进行公示。对于优秀学生的评选,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审查候选人的资格,按分配名额,优中选优,推荐上报,特别要求学生素质等级评价除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知识素质、身体素质达到“优”外,其他各项素质等级评价不低于“良”。对于优秀班级的评选,要坚持评选条件,凡是有违法犯罪现象和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级不得评“优”。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学校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尊重学生的民主选举,做到评选名额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确保评选质量。(市教育局 何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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