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月12日以来,我市遭受了罕见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袭击,造成较大数量的民房倒塌和损坏,全市因灾倒塌民房464户1123间,损坏民房1900户3800间。为此,市政府制发了《石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对恢复重建工作的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进行了详实的安排。
日前,市委、市政府为确保5月20日前全部完成恢复重建任务,专门又下发了《关于〈石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将原《实施方案》中的“原则上倒房困难户市级按4000元/户左右的标准安排下拨一部分,各乡镇办区按2000元/户左右的标准配套一部分,村组采取统工、筹料等方式解决一部分,建房户自筹一部分,对特殊困难的倒房户要给予重点补助;对因灾损坏房屋的困难户按平均每间300元给予修缮补助”,调整补充为“市级对倒房重建户按照分散供养五保户1.5万元/户、低保户1万元/户、困难户0.6万元/户、损房户500元/间的标准给予救助,乡镇按照倒房户2000元/户的标准予以配套,村组通过统工筹料等方式帮助一部分”,进一步加大了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资金扶持力度,为顺利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