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地税局启用新的征管核心升级软件后,纳税人领购发票,其审批手续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昨日,该局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对发票业务流程进行相应调整,并简化发票的领购审批程序,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该局12月1日下发文件要求,荆州市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及各直属单位,对发售发票、代开发票、印制发票等面对纳税人的办票事宜进行规范和简化。
纳税人办理发售发票业务,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所需购买发票的种类、数量和购票方式进行核定,核定审批流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窗口人员根据核定内容向纳税人发售发票,对于需要核对缴税资料、查验旧票等工作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完成,简化其它审批手续。特批发票和批量供票的办理按规定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代开发票纳税人备齐所需资料,按规定缴纳相应税款,缴纳税款和代开发票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办结,资料审核、选用税率等权限设置给窗口人员,简化税收管理员审批手续。对于纳税人先开票后缴税的情况,由窗口受理后按规定要经税收管理员和分局审批,审批流程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印制发票纳税人备齐所需资料直接到所辖区、县局等发票管理部门办理,简化税收管理员和分局审批手续。发票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系统中逐级审批上报,审批流程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