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大量农民工将领工资返乡过节,如何确保农民工高高兴兴地领薪回家?昨日,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为了切实完成“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从今日起到2009年元月20日,全市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这次专项检查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铁路、公路、水利和商品房等大型建筑项目进行清查,要求不漏一个项目部、不掉一个工程队。同时,工资支付检查还将与《劳动合同法》结合,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职工名册、完善规章制度,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建立台账,以加强监控。
同时,市劳动部门将通过支付保证金制度、重点监控、巡回检查制度、重大违法行为干预制度等一系列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政策措施,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隐患,将督促整改,对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单位,将严厉查处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据劳动部门介绍,根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19条规定,发现上述行为,将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逾期不支付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