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晚报(记者张珂 实习生吴振佳)记者昨从市政府获悉,荆州将实施审批与监管相对分离(即“批管分离”)的机制改革,通过职能归并、机构分设、人员重组,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在行政机关内部形成审批与监管分享和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的体制。
据了解,长期以来,荆州存在“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和审批繁琐的现象。今年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市直63家单位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对项目的设立依据进行了审查,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的审批项目由原来的327项减少到186项。
市长王祥喜说,凡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要在现有编制、内设机构、干部职数三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撤、并等方式,实行审批职能向内设科室集中。审批职能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采取撤并的方式,归并行政审批职能,成立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的部门,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或更名为行政审批科。
另悉,上述工作市直在10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内设机构、科室职能调整方案,报市编办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