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1年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已启动,我市长江大学的申报限额为30项,高职高专院校及独立学院等其他高校申报限额则不超过5项,超过申报限额的不予受理。
根据规定,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均不在申报范围内。
此外,还要求申报人必须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须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和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也不能进行申报。
据悉,申报须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材料包括《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成果原件、相关支撑材料等。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