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房产局召开专题会议,就对继续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了全面清理。该局局长谢作武指出,树立政府职能部门新形象,就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据了解,市房产局此次清理登记了100余项目处罚事项,并制订成标准目录印发给全市房产系统。《荆州市房产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详细规定了执法主体、处罚事项、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含依据名称及条款内容)、行为程度、自由裁量情形、处罚幅度等。例如,房地产开发商擅自预售商品房,将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罚款。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8条,违反本法第45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法第38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预售商品房价格1%—2%的罚款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