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各街办实际情况,合理地对我区的廉租住房指标进行分配。”26日上午,从沙市区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会上传出好消息,本次该区将有300套廉租房可供配租,配租房源位于荆州开发区阳光家园小区。
据了解,此次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已纳入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或经市政府批准的其它急需救助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且在本市常年居住;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下。
沙市区低保局局长范世明介绍,此次实物配租分配按享受租赁补贴户数中无房户、2010年12月享受低保户数和各街办辖区户数的一定比例测算。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可持低保保障人口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社会救助证明、租赁合同、租赁补贴协议原件向低保申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人属于优先配租楼层的,还应提交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二等甲级以上医院出具)、老年证、伤残军人优待证等相关材料。
范世明称,经审核和公示后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将按不同类型分组分档公开摇号配租。对分配工作中出现的推诿不办、不认真“作为”、徇私舞弊、“人情”办事等不规范和违规行为,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