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1日20版,健康时报刊登《我国食品包装缺少“过敏提示”》文章,对随着环境质量日益下降,化学物品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人患上了过敏问题提出警示,许多人喝一口牛奶就拉肚子,吃一个鸡蛋出一身疹子……文章指出与外国食品相比,我国食品中极少有标注过敏提示。
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已初步成形,有望于年内正式公布实施,其中首次强制规定易过敏食品必须标注“过敏提示”,同时详细规定了警示语的内容,如食品中含蜂皇浆则应当标注“该产品含蜂皇浆,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