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查挖出有害腌菜生产“黑窝”
2008 年10月28日,西宁市创建卫生城市联合检查组在检查“五小”行业时,发现西宁市城西区行知路一出租房内有人在加工腌菜,这个加工点的老板邹彬(重庆籍来青务工人员)却不能出示卫生、工商等任何从业证照,于是,西宁市工商局城西分局执法人员对这个加工点展开了详查。
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邹彬租赁用于加工腌菜的场所包括两个平房小院。其中一个院子里有三个深1.2米至1.4米的水泥池子,池内装满了雪菜和豇豆,上面覆盖着一层状似咸盐的东西。在院子北面的两间房子里,一间堆放着有20多个装有腌制大头菜和豇豆的大塑料桶;另一间屋子里堆则放着尚未加工的大头菜。在另一院子中也有一个深约1.6米的水泥池子,池内装满了新腌制的雪菜。院子的东墙处露天放置着17个塑料大桶,桶内是已经腌制好的雪菜,塑料桶的上面简单覆盖着塑料薄膜和草席子……
工商执法人员在这个加工点发现了数十个50千克装的防腐剂和工业盐包装袋,其中有一个袋子里防腐剂只剩下一半。防腐剂的包装袋上标有“严禁食用”和“成分为氯化钠、硫酸钠、杀虫剂”等字样。此外,工商执法人员还发现了一些标有“皮革防腐”和“工业盐”的空包装袋,上面均印有“严禁食用”的字样。
西宁市工商局城西分局执法人员当即查封了这个加工点,并封存了所有原料和制成品。当日,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样检查了这个加工点制作的腌菜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显示,邹彬加工制作的腌菜中含有不得添加食用的物质萘,是不合格食品,萘主要用途是作为驱虫剂,具有刺激作用,如果人食用,可导致溶血性贫血及肝肾损伤,严重的可致癌。
皮革防腐剂、工业盐制腌菜只为“卖相”好
加工点被查处后,邹彬向执法人员交代,2008年10月4日他租赁了加工点用房,在没有办理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前后购买了3吨工业盐、4吨皮革防腐剂用于制作腌菜。由于制作腌菜需要一定周期,加工点被查获时只卖出了约1000斤腌菜。
了解到这一情况,青海省工商部门立即再次核定查没有害腌菜的数量,并携同质量监督、卫生和公安部门追缴流入市场的1000多斤有害腌菜。经过不到24小时的努力,购进有害腌菜的5家商户全部被找到,所购有害腌菜也被执法人员查没。至此,邹彬“黑”作坊加工的53吨有害腌菜悉数被追回和查没。邹彬也因涉嫌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刑事拘留。
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青海省有关部门对购进有害腌菜的5家商户负责人进行了必要控制,以备对消费者造成伤害时追究责任。同时,卫生部门密切关注由此引发的患者就医病例报告。所幸由于查处及时,至今无不良病例报告。
在分析制作有害腌菜的动机时,西宁市工商局城西分局执法人员认为,工业盐和皮革防腐剂每袋价格在460元-480元,从成本上看,并不比食用盐和食品用防腐剂划算多少。但用工业盐和皮革防腐剂制作的腌菜看起来很鲜亮、存储的时间也更长,更有利于牟利。利益驱动是诱惑邹彬这样的“黑”作坊主无视社会道德和法律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
打击“黑心”商贩需要执法人员高度“责任心”
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控分工,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则负责生产、加工环节,卫生和有关司法部门也根据自身的职责不同负有相应的责任。青海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从这次能够成功截获这批有害腌菜、避免流入市场为害群众来看,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是打击“黑心”商贩的一大 “利器”。






